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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央企高管薪酬凭啥与业绩倒挂
发布时间:2016/5/25 6:17:0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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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在宏观经济不景气、国际航运业务下滑的大背景下,航运央企出现效益下降,可以理解。但效益下降的“单”,不能只由政府和员工来“买”,企业高管却成了穷庙里富得冒油的“方丈”。业绩大幅下滑,裁员超过万名,201
 

 

在宏观经济不景气、国际航运业务下滑的大背景下,航运央企出现效益下降,可以理解。但效益下降的“单”,不能只由政府和员工来“买”,企业高管却成了穷庙里富得冒油的“方丈”。

  业绩大幅下滑,裁员超过万名,2015年高管薪酬却大幅上涨,两大航运央企——中国远洋和中国海运日前出现的诡谲情形,引发了广泛质疑。

  据报道,2015年,中国远洋在高达42.57亿元的政府补助下,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才勉强达到2.83亿元,同比下降21.83%。而中国海运旗下的中海集运更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49亿元,同比大降了377.88%。近两年来,两家央企裁员超过了万名。可两家公司高管的薪酬,却比2014年出现了大幅上涨。其中,中国远洋上涨了47%、中海集运上涨了88%,多数高管薪酬都超过了百万,总经理则高达150万元。

  在宏观经济不景气、国际航运业务下滑的大背景下,航运央企出现效益下降,可以理解。但效益下降的“单”,不能只由政府和员工来“买”,企业高管却成了穷庙里富得冒油的“方丈”。这显然不正常。更别说,这发生在国资委推出了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的语境中。

  众所周知,国资委推出的薪酬改革方案,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个部分。按人社部部长尹蔚民的说法,基本年薪只能是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绩效年薪原则上不能超过基本年薪的2倍,任期激励不能超过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的30%;央企高管薪酬最多不能超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倍。此处的“不能超过”,其实是上限。

  由于任期激励必须到三年任期满后(自2015年以后)才能结算,这意味着,两大航运企业高管的薪酬只是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以总经理薪酬150万计,即便在企业效益极好、业绩极高、高管能拿足两倍绩效年薪的情况下,基本年薪也要达到50万元,这果真只是其员工平均工资的2倍?何况,两大航运央企2015年效益大幅下滑,其跟效益挂钩的绩效年薪很难达到“顶格”标准,那其基本年薪是否更高?

  平心而论,在高管年薪和企业业绩挂钩浮动的制度设计下,若出现效益下降,按常理来说,其高管薪酬当然应该下调——尽管高管薪酬下调幅度也要看导致企业经营利润下滑的具体原因和企业利润下降幅度,若是外部环境等客观原因,或许更适宜微调。

  但在企业效益大跌、大量裁员的情形下,作为企业的高管,不与职工一起与企业共渡难关,带头下调薪酬,反而“逆势”上调,这何其乖谬?这里面,国资委方面下达的考核指标是否合理,也值得拷问。若考核指标不合理,也可能造成高管薪酬失控。

  眼下正是国企改革的关键时刻,薪酬改革也是国企改革重要内容。如果在改革和企业运行困难、裁员力度很大的背景下,还出现高管薪酬大幅上涨的现象,这无疑是对公众神经的极大刺激,更会引发对国企改革能否取得实效的质疑。从长远看,在新的薪酬改革方案实施第一年就摔个大跟头,监管部门改革能力和薪酬考核水平也会受到质疑。

  面对公众质疑,无论是国资委还是涉事的两大航运央企,都应按照新的薪酬改革方案,将这些高管薪酬的构成公之于众,看看到底该不该拿这么高的薪酬。(谭浩俊)

原文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16-05/25/c_11189259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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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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