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长信箱 |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与法
索债未果 连杀二人 恶有恶报 自食其果
发布时间:2010/5/11 9:36:00
来源:zhfazw
文章作者:周鹏华
分享到:
 
 
内容摘要:现年37岁的被告人杨仓成,住丹凤县蔡川镇两岔口村。2006年以来,其与本组村民陈芳霞交往密切且关系暧昧,并多次借钱给陈芳霞。2009年5月,杨仓成向陈芳霞索要借款,两人关系恶化。2009年8月7日下午,杨仓成在本村与陈芳霞、周周(化名,男,8岁)母子相遇,两人因还钱之事
 

5月6日上午,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丹凤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杨仓成故意杀人一案。本案由商洛中院院长张晓建担任审判长。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杨仓成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现 年37岁的被告人杨仓成,住丹凤县蔡川镇两岔口村。2006年以来,其与本组村民陈芳霞交往密切且关系暧昧,并多次借钱给陈芳霞。2009年5月,杨仓成 向陈芳霞索要借款,两人关系恶化。2009年8月7日下午,杨仓成在本村与陈芳霞、周周(化名,男,8岁)母子相遇,两人因还钱之事发生争吵后不欢而散。 当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杨仓成携带斧头砍柴,再次遇见陈芳霞母子。二人发生争吵,杨仓成即将陈芳霞按倒,陈大喊让其子快跑。杨仓成持石头在陈芳霞头部猛击 数下,见陈昏迷即认为陈已死,遂追赶逃跑的周周,紧追100余米后在公路下河滩用携带的斧头在周周头部猛砍两下致周周当场死亡。被告人杨仓成回家后将所穿 沾有血迹的衬衣扔进自家地窖,又前往案发现场查看。用树枝将周周尸体掩盖,见陈芳霞未死,将陈芳霞摔至公路下河滩,持斧头在陈头部、颈部、腿部猛砍数十 下,致陈芳霞身首分离,并对其私密处进行侮辱。杨仓成作案后逃离丹凤。2009年12月2日,公安人员在甘肃省天水市将被告人杨仓成抓获。 
    法 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仓成因索要借款遭拒绝、辱骂,继而产生杀人之恶念,杀死二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特别是在公共 场所杀害妇女、儿童,在当地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予严惩。一审法院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分享到:
[责任编辑: 张生]
 
 
 
热门推荐
推荐图片
最近更新